2007-1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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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自习结束后,觉得腹中空空,携贤弟郝守操出校觅食。重医正门外的一条街上,每当晚上6点一过,华灯初上,两边小贩林立、摊店汹涌,一派繁荣富强的局面。上半年因为一位学生在“刘兴快餐”吃凉面中毒死亡,所以卫生局等部门派人来整顿了一段时间。

上图中,一张警告牌高高的立起,上书:严管路段,禁止摆摊设点

这张警告牌很有意思,如果你看了下面那张图就会发现,就在警告牌的下面,到处都是簇拥不堪的摊位,这个警告牌成为一个摆设,处于尴尬的地位。另外,按照冯磊老师的说法,“严管”这个词本来就很傻逼,就如同中国很喜欢玩“严打”一样,似乎在特定的时间段触犯法律的性质会和其他时间段不一样。如果说重医外面这段马路属于“严管”,那么是否意味着附近的其他街道就可以违反行政法规,可以任意摆摊设点,可以打架斗殴,可以行凶杀人?这可真有中国特色,很有特色的“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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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并不希望行政部门彻底清查这条马路、清理这些小贩,因为我们都习惯了晚上出来吃点东西,这种表面上正常的交易行为除了影响了我们自己的生活环境质量外,没有其他弊端。但是,作为行政执法部门,既然享受了纳税人的血汗钱,“作为”是对他们的基本要求,但是,从重医外面这条“好吃街”的情况来看,行政执法部门其实是属于行政不作为——仅仅立一块警告牌而未采取任何实质性的有效的手段来改变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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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1条评论

    1. 第1楼 一剑 :
      2007-12-18 09:24:18

      不做为和乱做为同样让人恶心~~